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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垃圾分类指南要求减少或取消路旁边垃圾桶

发布时间:2019-11-30    被阅览数: 1794 次  来自:宿迁市博远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南京、苏州被列入全国46个垃圾分类要点城市,垃圾强制分类不远了。11月28日,现代快报记者得悉,《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发布,新建和有条件的小区都要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房,推行垃圾守时定点投放。此外,要逐渐少或取消路旁边垃圾桶,鼓励上门收回沿街店铺、单位生活垃圾。

新建和有条件的小区要设置垃圾分类房

指南明确了江苏生活垃圾分为四类,包含可收回垃圾,容器为蓝色;有害垃圾,容器为赤色;其他类垃圾,容器为黑色;厨余垃圾,容器为绿色。另外明确了垃圾桶的标识,方便大家辨认。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指南还要求新建和条件较好的既有居住小区逐渐推行垃圾分类搜集点,对生活垃圾进行守时定点相对集中搜集。小区宜设置不少于1处生活垃圾分类搜集容器间(房),并设置显著标志;每处的面积一般不小于20平方米,服务户数一般不超过1000户,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米。垃圾搜集容器间(房)内应装备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搜集容器。有条件的应设置可收回物暂存区域,鼓励在单元地下室设置可收回物存放点。

此外,小区在适宜区域设置装饰垃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等搜集点,搜集点应建有层高不低于3米封闭建筑物,并设置显著标志,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逐渐减少或取消路旁边垃圾桶

那么其他区域怎么投放垃圾?指南明确:党政机关、公共组织、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和相关企业等,根据垃圾产生量在适宜的位置至少设置1处生活垃圾分类搜集点,每个分类搜集点应设置可收回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搜集容器。

菜场、集贸市场宜装备厨余垃圾、可收回物、其他垃圾搜集容器。党政机关、公共组织以及大型商场(超市)、游乐场等出入口、电梯间等处可设置细分类的可收回物搜集箱。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具有智能计量、辨识类别的垃圾分类智能投放设备。

宾馆饭店、会集供餐单位的食堂等,应设置独立的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搜集容器,餐厨废弃物搜集桶宜选用120升/240升密闭桶,并推行使用电子标签,实施信息化办理。

同时鼓励沿街商铺、单位选用守时定点上门搜集生活垃圾,逐渐减少或取消路旁边垃圾桶。(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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